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梦里花落知多少
黄老师终于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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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认为相和我是一类的人,只是她是另一个更理性化的我,习惯用理性而冷静的笔触观察周遭剖析情感。每一次读她的文字,心里总是深深地认同感。她的简洁和深刻时常说出积压在心底强烈而又让我难以言说的感受,让我像触电一般。就像这次的文章,“孤傲”一词,让我突然间醒悟,原来我骨子里也是用这种姿态在行走。
相的文章:
不久前在瓜的文里看到说暗恋那所学校几十年,沈昨天在那个校园里告诉我说它就像一个又爱又恨又怨的情人,米奇也说被怂恿着想暑假去北京看看。是的,我们都恋上未名湖畔的园子很多年了,明恋暗恋单恋相恋。甚至一度以为,我们会走进那里,毕竟那时候我们觉得它离我们是如此之近,似乎触手可及。可是,我们,全军覆没了。五年前没有悲伤,只是竟然都有意无意地避开了那座城市。但是现在,我悲伤了。
同样也是五年前,我对上海鄙夷得不行。可是却在选择结束后,我发现我原来是喜欢那座城市的。但没有后悔在一两个月之前忽略了排斥了它。现在,也依然没有后悔。
前几天跟瓜说我琢磨着“京漂”这个词,昨天和沈说该去北京上海的,今天和米奇说我越来越想去上海发展了。
那次在延安南路,自己把自己吓了一大跳,因为第一次发现我竟然是喜欢都市的,大都市。不可思议!一直都以为湖边的小木屋才是我最好的归宿。大城市,拥挤、匆忙、落寞、自以为是。可是我现在渴望的,正是扎在人堆里,来去匆匆,孤傲地打拼立足之地。没有家人看到我的艰辛与孤独,他们只在远方欣慰地觉得孩子长大了出息了。朋友嘛,倒是乐意共同奋斗的,在冷的时候抱着相互取暖。至于亲情和友情之外的,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处理。因为相爱的人,总是亲人,于是不想让他看着我劳累;但是又总是朋友,于是想和他同甘共苦。孤傲的人其实最为自卑,总是选择用世俗的衡量标准震慑住世人后再按着自己的想法走。而清高的人不一样,他是一开始就跟着心走并在无意间用自己的标准震慑住了世人。我只是个孤傲的人罢了,所以也许最好的选择,真的是先立业再成家。怎么写着写着又貌似离题了,看来最近是越来越不会写文章了。我是说,现在的状态是敢闯了,不是因为某一个人某一句话而敢,当然如果有一个人有一句话,我会更有勇气,走或留,闯或不闯。不知道接下来的一年里,当直面真切的生存现实,我会不会依然如此充满勇气?
米奇的话:
很喜欢听相把我唤作“米奇”,这个好听的名字不仅浸润了高中时候的美好记忆,还有这近八年来的点滴情谊。
五年前我们几个与那个有着未名湖的校园的失之交臂,接下来对于那个城市有意无意的回避。现在回味起来,倒也不觉得感伤,更不曾后悔,有的只是一点点小失落和小遗憾。这就是所谓的人生轨迹,没有好与不好,只是路途不同而已。好些事情需要缘分,城市、爱情都是如此。燕子已经去了那个校园,大概可以想象她此时的心境。我在想,找个时间找个机会去那个城市那个校园走走看看,把这点小失落和小遗憾弥补一下。然后,昂起头,向前看,不必叹息也不要感伤。
五年前同样是出于对上海的鄙夷,我们都避开了这座城市。后来证实,当初的鄙夷毫无根据。这个繁忙的大都市除了世俗物质还有其它的可爱之处。即使是世俗和物质,谁说我们就可以离得开它们呢?随着年岁的增长,当初被我们昂着头否定的一切,竟然让我们觉得了它们的合理和对于它们的需要。这不算什么悲哀的事,抛开文学情结中的那份矫情,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生活的一部分。现在的我对于上海仍旧抱着“若即若离、可有可无”的心态,但许多学长以过来人的经历告诉我,或许在毕业前夕我会突然喜欢上这座城市,会想留在这座城市开始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生活。我只是不置可否,呵呵,一切随缘吧。
相,想来上海就过来吧。北方的那座城市太远,远观近玩都可以,只是要选择过去那边生活还需要考虑太多的因素。所以,要么继续留在西子湖畔,或者来上海吧,我们都在这里!朋友的互相关怀和取暖,可以让艰苦的奋斗增添暖暖的动力、诗意的潇洒、浓浓的归属感,以及我们努力生活所需要的勇气。
今早去BB寝室叫她一起吃早餐,等她的时候聊起《京华烟云》。BB说:“这是本无趣的小说,人物性格不显著,故事细碎杂糅。林老本想写本《红楼梦》似的小说,谁知却写得这个样子。实在是不欢喜。”当下我便板下脸来,反驳起她的批判。天知道我对这部小说有着多少的深情大爱,而小说本身又蕴含着多少的深情大爱。
传统旧式女子曼娘与木兰有着无可比拟的深情大爱。
木兰十岁那年与家人走散,被曾家解救后遇上来曾家探亲的曼娘,夜晚同榻而眠述说女孩子朦胧青涩的情窦和思绪,同入私塾一同诵诗,一起做女孩子的手工。木兰对于这位美丽女子相交愈深、相慕愈切。于是,两个小女孩子彼此拉着手,在菜油灯前发誓——终身为姐妹,患难相扶。随后,曼娘将自己随身携带的玉桃儿赠与了木兰。
两人盟约密誓之后,曼娘便将自己对平亚的深爱向木兰吐露,告诉木兰:“长大之后,若你嫁了荪亚,我们就是妯娌,一同在一个家里过一辈子。”
木兰说:“我想做你的妯娌,可是不愿嫁给荪亚。我只愿一直跟你生活在一起,曾家的儿子谁我也不愿嫁。”
曼娘又问:“难道你不喜欢荪亚?”
木兰年岁还小,不懂得什么是爱情。她只是微笑,“我只是喜欢平亚。他好斯文。”
曼娘说:“那我让你嫁平亚,我就给他做妾好了。”
一直爱极了这段对话。女人的谦让着实不易,除非是对自己深爱之人,才肯倾心肺腑地将心爱之人或心爱之物毫无犹豫地谦让,坦率直白、甘心情愿。
多少年后,出身贫寒的曼娘出嫁给了曾家平亚。曼娘出嫁时正是木兰提议新娘的花轿由姚家抬出才不至于使得这场被用来冲喜的婚礼那么潦草了事。再后来,木兰嫁与了曾家荪亚,终是与曼娘成为了亲密的妯娌,正是有了性情高雅爽朗的木兰的陪伴,曼娘十八岁成婚后即遭遇的守寡岁月才不至于如此孤苦和凄凉。相伴的岁月里,曼娘从木兰的身上得到了力量和安慰。在两人都成为已婚妇人的悠长岁月里,当她们回首儿时相交的光景和往事,该是有多么美丽的感觉和耐人的回味。
再后来,日军侵华,曼娘为免遭日军侮辱而自缢身亡。当这封记载着曼娘惨祸和死讯的信寄到木兰手中时,木兰开始哭,然后又看,又再哭。一直哭着看完信的最后一行,躺在椅子上,目瞪口呆。当荪亚问及他发生了什么事情之时,她一时说不出话,只是站起来,脚拖拉在地走进卧室去,猛一下子倒在床上,哭得一滩泥一样,好像吃了天大的亏似的。她就那样躺了一下午。半夜醒来,翻出结拜时曼娘赠与她的玉桃儿,将它挂在脖子上,垂在胸膛前,才又上床去睡。
每每读到这里,泪水倾盆终是难免。
清秀儒雅意气正派的孔立夫与木兰之间有着深情大爱。
立夫与木兰三度相遇与山上。第一次相遇,他们都还只是孩子,相互之间便已在心里萌生了赞许和好感。木兰情窦初开便对立夫倾心相许。姚府开蟹宴庆中秋的那晚,木兰陶然半醉,谈笑风生,才华外露。借着酒劲,她真正感觉到自我个人的独立存在,为生平所未有。躺在床上时,她生平第一次体味到她是在自己的一片天地里生活。在那种只可意会而不可言说的感觉之中,她真正觉得有完全属于她的一个新天地。在那新天地之内,她朦朦胧胧觉得也似乎有个立夫。
朦胧的爱就在这样的叙述之中细细流淌,好似小溪,清澈明亮而又不急不湍。或许正是因为这份爱的朦胧,不汹涌而出,亦不磅礴得难以自制,使得木兰听从了命运的安排,嫁与了荪亚。她相信个人的婚姻大事,是命里注定的。与荪亚订婚的那晚,木兰无法入睡。在夜里半明半暗的光亮之中,木兰看见莫愁在那边床上安然沉睡,觉得她真是个有福气的女孩子,因为她有种预感,莫愁早晚是会嫁给立夫的。
木兰对于莫愁的福气丝毫没有嫉妒之心,即使这份福气与自己心爱的立夫有关。她只是衷心地觉得妹妹有福,觉得立夫娶了莫愁后两人该是融洽而幸福。木兰的这份心怀是需要多么的深情大爱,对于妹妹以及立夫的深爱。唯有深爱才会造就如此豁达的祝福,才会叫人不嫉妒不恼怒,才会叫人这般心平气和。
第三次相遇,他们都已经是已婚之人。木兰嫁与了荪亚,木兰的妹妹莫愁成为了立夫的妻子。立夫做了父亲。这一次泰山之行,他们两人共同在山顶观看秦始皇的无字碑,感叹石头无情光阴浩瀚。下山之时因两人脚步健硕步态轻盈,较其他人早几步来到了泰山山腰上的杉木洞。天气美好,树荫清凉。立夫站在那儿,注视着木兰对她说话,声音柔和,态度从容,低的音调和杉木的微风细语相混和。微风吹过,木兰便用手指掠开横散在前额的头发。微风再度吹来,送来杉木的香味,在空气中浮动。
看到此情此景,心底总会弥漫开满怀满怀的感动与默默温情。那份心心相惜的深情大概真的只可意会而不可言说,至少我是明白的。
再后来,立夫为救木兰之女而跛了脚,落了下终身的残疾;立夫被囚禁,木兰全然不顾生命危险只身深入虎穴救出了立夫;荪亚拈花惹草之时,立夫的火暴反应和怒气冲冲都叫我暗暗感动。木兰与荪亚彼此深爱,立夫与莫愁亦彼此深爱,身为姐妹的木兰与莫愁更有着血浓与水的深情大爱,但同时木兰与立夫的这份大爱,亦叫我惊讶倾心。或许天下奇女子如木兰,才能将这几份大爱协调得如此熨帖而和谐。
这是我最欢喜的两段情感,当然《京华烟云》的深情大爱远远不止于此。林老笔下这些风雅高尚的人物们叫我欢喜和感动,他笔下那副古老瑰丽同时又清新风雅的北京城亦叫我深深向往。所以今早当听到BB对《京华烟云》体无完肤的一番批判之时,我心里的不高兴可想而知。事后想来,或许她的话也不是全无道理。一个人对于一部小说的喜爱,并不仅是因为作者的文笔如何美妙,或者描述如何精辟入木,或者情节设计如何高超和引人入胜。更大的原因或许正在于对故事背景的偏爱,对人物品格的赞赏和欢喜,对主人公情感发展的感同身受,以及对于整部小说所隐含的气质理气的赞同与坚持。
《京华烟云》是我很爱的小说,由它改拍的电视剧,我不看分毫。这是我的坚持。改拍的电视剧总会为了收视率而对原著删减情节增加无谓的噱头,把故事弄得面目全非,把情感搞得俗气纠结。这样的变化叫我受不了。哪怕变化只是零星半点,亦会叫我难受不安。
P.S.晚上和一朋友吃馄饨,朋友提议今年暑假去北京游玩,心被说动了几分。
想起《京华烟云》,心中的向往又不禁增了几许。
下午在匆匆赶往火车站的路上,突然闻到一阵浓烈的奇香。驻足打望,诧异地发现在路的拐角处开满了一大片的栀子花,白艳艳、盛大水灵。原本有些狂躁又带些感伤的心突然就明丽了起来。纯净安宁,一片静好。
博客的名字叫栀子花开,很早就想写写栀子花,只是一直没有找到那份适合写作的特别情愫。今天因缘巧合有幸目睹这片栀子花,也有幸让我一了写作的夙愿。其实一直以来,总认为栀子花的花形和颜色都很普通,因此对她并无特别的喜好,却独独爱极了她的名字——“栀子”,两个字光是形已给人无限美感,再经由舌头清吐而出,一平一仄,错落有致,清丽得难以言说。
早就听说五月是栀子花开的季节。记得小的时候,每到这个时节,老婆婆便用细细的棉线把栀子花捆成一小束,沿街叫卖;或者也有卖水果蔬菜的小贩们顺便也卖栀子花的。路人只需花上5毛1块的便能买上一束欢喜地带回家,弄半个矿泉水瓶来插花。嗅着满屋子的清香,小孩子自然是最欢的。儿时的记忆便也渲染上了栀子的清香。只可惜一晃眼过去了几年,沿街叫卖栀子的老婆婆再也没有遇见。心里毕竟有些失落,当曾经熟悉的事物终变成了记忆,难以触摸,回味终只是隔靴搔痒。唏嘘的不仅仅是物是人非,人是物非又何尝不是呢?
那么写着,又有些感伤了,但这并非我的本意。我想说的是—直觉告诉我这片栀子花是个幸福的吉兆。联想起童年时候关于栀子的美好时光,再想到之前一直无缘在五月遇见整片的栀子花,那么在今天这五月的最末一天遇见她,是多大的幸运、福气和缘分呢?在火车上发短信给二哥,告诉他这段奇遇和我的直觉。二哥说他也觉得是这样。
恩,怀揣着这份美好,虔诚地许个愿望:愿吾辈坚强,父辈安康。
p.s.今天早上烫了一个新发型,晚上给博客换了新的背景。
6月该是个崭新的开始,带着一切虔诚和祈祷,以及漫漫的奋斗和期待。
总孩子气地以为,6月该是个心旷神怡的时节,该是充满童真和欢乐的时节,
谁让它的第一天是儿童节呢,那么可爱的节日啊~~~祝我们童心不老。









只不过放晴了几天
雨天又开始降临在这座有着喧嚣霓虹的城市
对这个城市的感觉始终是若即若离
马路上匆匆来往摩肩接踵的汹涌人流
地铁上打瞌睡的上班族拥挤的空间和污浊的空气
一张张在街边派发广告宣传单的青涩面庞
夜幕下街道两旁星罗棋布的地摊以及卖盗版碟唱片和玉米棒糖葫芦的手推车
盘枝错结的高架和轻轨线
呼啸的汽车轰鸣刺耳的刹车声
永远让人不知何为蓝色的天空和五味具陈的开水
阴郁潮湿的雨天
总让我像这样的善感多愁爱发牢骚
放几首轻快的歌曲
想想在他乡的家人和朋友
给自己泡杯热咖啡
亲情友情和咖啡总能让自己瞬时温暖
p.s.
to 小敏:
最近有发现新口味的咖啡吗?有去过成都的星巴克吗?去星巴克要想我!
to 猩猩:
海苔真的很好吃,每天消灭几包,现在小倩开始叫我“海苔妹”了╮(╯_╰)╭





